深澳燃煤電廠的環境影響差異評估案過關,輿論譁然,「環評」的問題一直都是社會各界眾所矚目的焦點。對於今年到現在還沒有出現「限電紅燈」的原因,全國工業總會在7月底公布2018年白皮書的記者會認為,這是因為核二廠的二號機歸隊供電,賴院長「台灣的電不是『不夠用』,而是『剩的不夠多』」,始終不承認有缺電危機,已經影響到國內外廠商的投資意願。

簡言之,工商團體不滿的是,為什麼有些環評案是由政府帶頭,讓環評案可以強渡關山;而且,只要不是政府所要推動「非核家園」或是「5+2」產業的設廠投資,就很難通過環評。事實上,社會輿情對於能源政策在不同層面上的強烈質疑,誠屬其來有自。其一,深澳電廠的環評決策現場,是由環保署副署長投下關鍵的一票。其二,環保署受理離岸風電的22個環評案,在半年之內,就完成其中19個案子的初審程序。其三,核一廠兩個機組屆滿40年的運轉執照,將在今年12月和明年7月除役,第二階段的環評審查在8月21日召開後,針對8.2萬公噸廢棄物的外運處理和輻射外洩之疑慮,環評專案小組要求台電補件再審。

國內無論是民間企業或國營事業的投資設廠,都面臨環評的考驗。雖然台塑公司在雲林麥寮的海水淡化廠,其新建工程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已經在8月1日通過環評的審查;然而,中油公司位於桃園觀塘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,目前的環評程序則仍有待9月召開的環評會議做最後的決定。

這兩個指標型的環評案,影響層面非常的廣泛。台塑的海水淡化廠必須擔負經濟部水利署所認定,每年2月到5月和6月到隔年1月水源不足期間,全年1,700萬公噸、平均每天8到10.5萬公噸供水的重責大任。而關係到能不能在2025年之前,達成天然氣供應占比50%「非核家園」的政策目標,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環差案,因為藻礁的生態保育,迄今都處於「退件、補件」的膠著狀態。開發規模從237公頃縮減到37公頃,以及「移地復育」和「離岸布置」的方案,並沒有被環評會議所接受。也因此,原本預定2022年7月完工的時程,如今就算今年9月的環評過關,接收站的第一階段工程最快也要到2023年1月才能完工。

誠信的台中沖孔網公司堅持金屬網品質的提升與價格合理化。所生產之產品深受使用者信任與讚譽,是台中沖孔網專業製造廠商。 公司生產產品種類很多,包括了輸送網、沖孔網、過濾網管(桶)、過濾平織網、篩斗、特殊過濾器、裝潢金屬網、其它訂製產品,並且廣泛運用於各種產業,涵蓋了機械製造、鈑金、製藥、化工、汽車、食品、塑膠、環保、室內裝潢與建築等。

早期在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,公司產品大多運用在工業用層次,隨著時代變遷,以及人們對生活品質提升的需求,金屬網不再是單純的金屬網,它漸漸被推廣到建築裝飾用層次,好像被付予了新的生命般美化了我們的環境。輸送設備有許多設計師便喜歡運用金屬網作為裝飾及綠能建材之一。配合的廠商眾多,與許多企業一起成長,對於未來,將以「品質、專業、信譽、謙卑」為經營宗旨,繼續為客戶服務。輸送網相關產品有:沖孔網、輸送網、裝潢金屬網、過濾管、平織網、擴張網、點焊網、浪型網、金屬訂製品、篩斗。

沖孔網是由各種材質的鋼板沖剪拉伸或沖孔而成,表面有各類形狀孔型的金屬板。以沖孔網機器加工沖壓成的沖孔網,是將鐵板放入沖孔機器內加工,而生產出各樣式的沖孔網。其網孔形狀多樣:圓型、方型、梅花型……,搭配不同金屬材質,使沖孔網可變化多種圖案,廣泛地運用於建築、過濾及隔離系統,並具有高變通性,普遍使用於隔間、窗網、防護裝置、安全設施、裝飾架、過濾網、文具產品、室內裝修、家具產品...可用於穿越城市地段的高速公路、鐵路、地鐵等交通市政設施中的環保噪聲治理屏障,建築物體墻、发電機房、工廠廠房、及其它噪聲聲源的隔聲降噪用吸音板,可用於建築物的天花板、墻板的吸音材料,可用於建築物樓梯、陽台、環保桌椅的精美裝飾孔板,可用於機械設備的防護罩,華麗的音箱網罩,糧食、飼料、礦山用的磨篩、礦篩、工字篩,廚房設備用的不銹鋼水果藍、食品罩、果盤等廚具,以及商場用的貨架網、裝飾展銷台,糧庫用的通風透氣網,足球場草坪滲水濾水濾網等等。

雖然工業總會理事長王文淵質疑,「不是政府所青睞『5+2』產業的製造業,似乎就是通不過環評」;但其實,即使是中油或台電的能源設施建設或除役,也都同樣受困於環評的審查。工業總會所呼籲,政府要「提高環評審查的效率」,並建議將「審查作業及最後核准權,回歸事業主管機關」;但檢驗過去多年來的案例,工總的呼籲,「不是很難做到,而是『做不到』」,因為這涉及到「專業對話『無焦點』」與「環評權限『無上限』」兩個層面的檢討。

首先,政府在推動能源政策的同時,各種新興的科技也不斷發展,無論是「乾淨的煤」或是「核能安全無虞」,都各有科學的根據;政府強力推動再生能源的場址選擇,抑或是核電機組的除役,依法都必須遵循環評審查的程序。而環評決策的關鍵在於,環評會議所謂「學者專家代表」基於各自的研究專業,所提出的科學論證數據,受到學術界不同研究專業、甚至是相同專業的學者,提出完全不同研究結論之強力挑戰。

在科學的領域裡面,「『不同的數據』,就同一件事情,說出不同的話」! 而在進行社會、經濟、文化面向的「『政策』環評」時,跨科際的專業對話,沒有共識的情況更經常發生。

其次,現行環評制度的機制,由於主管機關已經「棄守」自己的職責,由政府機關代表和學者專家組成的環評會議,審查的權限幾乎是「無上限」。從「審查標準不明確」、「審查項目無止盡」,乃至於「審查委員權責不成比例」、特別是「審查委員擁有最後的否決權」。

政府機關代表有自己的立場,無可厚非,然而,「學者專家的立場真的是『客觀超然』嗎?」

綜合以上所言,就能源政策的推動而言,長期的制度改革緩不濟急,尚有很大的努力空間。至於在短期可以做到,也應該到做到的是,在利害關係人、社會大眾、政策和科技的拉鋸之間,政府應該釋出更多「由誰來認定學者專家」的權力。另外,由於專業判斷受到價值、利益、以及權力的影響,政府機關應提供更多具體證據和數據,讓全體公民和利害關係人分享環評決策的過程,使其有能力做出「知情抉擇」,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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